一、办理流程:
1、买卖双方在D37至D39号窗口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。
2、买方到银行办理资金监管进账手续后,持进账单原件在D37至D39号窗口办理足额查询。
3、监管资金足额后,继续办理交易手续。
4、房产交易成功,买卖双方根据监管协议内容约定,单方或双方持协议前往D37至D39号窗口办理资金支取。
5、房产交易失败,买卖双方根据监管协议内容约定,双方持协议前往D37至D39号窗口办理资金划转买方。
二、提交要件:
1、买卖双方银行卡(原件及复印件)
2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》(原件及复印件)
3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4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
5、其他必要材料
三、办理时限:
立等可取。
四、办公地址
南屯南街1号为民服务中心一层D区
办理窗口:D37-D39窗口